因经营与标签不相符食品 鲁山一超市被罚5000元

Rita ora 2026-06-12 11:43:25

因经营与标签不相符食品 鲁山一超市被罚5000元

[摘要]昨天上午,因经营标元记者从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相符一大型超市因涉嫌经营与标签不相符食品,食品宝鸡义务教育新闻网官网被依法处罚5000元。鲁山 据了解,超市该超市位于鲁山县城人民路附近。被罚9月1日上午11时许,因经营标元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相符说鲁山县城某大型超市所销售的食品花椒有掺杂问题,...

昨天上午,鲁山记者从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超市宝鸡义务教育新闻网官网一大型超市因涉嫌经营与标签不相符食品,被罚被依法处罚5000元。因经营标元

据了解,相符该超市位于鲁山县城人民路附近。食品9月1日上午11时许,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说鲁山县城某大型超市所销售的花椒有掺杂问题,下午执法人员前往超市检查,发现这家超市食品区货架上摆放有9瓶预包装食品“花椒”。经对该花椒抽检,没有发现掺杂问题,但花椒瓶外标签上没有标注标准代号及贮存条件等相关内容,违反了相关规定。鉴于此,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对现场发现的9瓶花椒当场查封扣押,同时对该超市涉嫌“经营与标签不相符食品”立案调查。9月2日,经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超市处以5000元罚款。

“安全大于天,对于违法经营,我们决不手软。”昨天上午,鲁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平顶山晚报记者 胡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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